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日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对服务机构的引进、管理和考核,规范入驻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高入驻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现结合日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进机构条件
(一)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运行机制良好,取得较好的客户资源和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较好。
(二)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引进机构的主要服务范围:1、金融服务机构: 融资担保、资产评估、小额贷款、典当、拍卖、创业投资、风险投资、PE基金、产权交易、保险、证券与期货。2、创业成长服务机构: 管理咨询、创业辅导、教育培训、信用评价体系、法律服务、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化服务、政策咨询、人力资源代理及工商财税代理等。
(四)金融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融资担保机构:(1)注册资金5000(含)万元以上;(2)具有金融经营许可证;(3)主营业务的8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4)代偿率低于0.3%;(5)担保费用低于(含)2%。
2、典当机构:(1)注册资本3000(含)万元以上;(2)服务对象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3)连续三年以上盈利;(4)月息费率低于(含)3%。
3、小额贷款机构:(1)成立2年(含)以上;(2)具有金融经营许可证;(3)服务对象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4)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5)不良贷款率不超过0.5%;(6)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4、其他机构。(1)设在日照;(2)成立3年(含)以上;(3)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排名前3位;(4)服务对象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
(五)创业成长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管理咨询机构:(1)成立3年以上;(2)拥有专职咨询顾问10人以上;(3)拥有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的咨询产品;(4)在管理咨询领域排名前3位。
2、教育培训机构:(1)成立3年以上;(2)拥有专职培训教师20人以上;(3)拥有成熟的培训体系和培训课程;(4)已形成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需求的特色培训产品。
3、法律服务机构:(1)成立3年以上;(2)具备有关部门认定的资质,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的律师不少于10人;(3)主要业务领域与中小微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4、信息化服务机构:(1)成立3年以上;(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3)具有针对中小企业的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4)服务对象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
5、公共技术服务机构:(1)拥有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且运行维护良好;(2)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0人以上;(3)服务对象80%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满意率90%以上。
6、信用评价体系:(1)经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2)有与信用评价业务相适应的财务、风险、信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其机构负责人必须是熟知风险信用评价的高级专门人才;(3)有严格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7、其他机构:(1)设在日照;(2)成立3年(含)以上;(3)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排名前3位;(4)服务对象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
第三条 入驻服务机构窗口服务人员工作规范
(一)各窗口工作人员应服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遵守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各入驻服务机构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应向中心备案;
(三)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态度端正、服务周到;
(四)服务窗口对外提供服务应认真、及时,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各种便捷的服务;
(五)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入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标:通过多样化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满足中心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范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入驻机构窗口服务人员。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政策培训、业务培训和素质培训。1.政策培训。通过定期开展政策培训、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国家、省市最新的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具备完成服务工作所必需的政策知识;2.业务培训。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并能独立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各种问题;3.素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导培训、团体训练,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水平、沟通交流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具备窗口工作的良好素质。
(四)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1.内部培训。内容包括新入驻机构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工作人员岗位定期培训等;2.外派培训。包括上级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外地、外单位的考察培训;3.员工自我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业务知识,自主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学习,参加各种类型的专业技能考试。
第五条 入驻机构服务窗口考核内容
(一)机构建设。主要考核入驻服务机构领导重视程度、人员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出勤等情况;
(二)服务情况。主要考核入驻服务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具体服务情况;
(三)数据报送。主要考核入驻服务机构相关服务数据和业务指标的报送情况;
(四)收费情况。主要考核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服务按政策规定降低一定比例的收费标准;
(五)卫生保洁。主要考核服务窗口办公桌面是否整洁,周围环境是否干净;
(六)培训学习。主要考核服务窗口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礼仪、咨询服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情况。
第六条 奖惩机制
(一)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评选1-2个优秀服务窗口,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评选2-5个优秀服务人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年度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派驻机构;
(四)考核中发现有如下情况的,将取消单位入驻资格:1、受到司法机关处罚及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处分的;2、被中小企业投诉3次以上,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本办法由日照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日照市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
信 息 登 记 表
单位名称 法人
地址 注册资金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服务方式 □申请加盟服务联盟 □申请入驻服务中心 □申请加盟服务联盟并入驻服务中心
服务类别 服务类别代码
1、资料编制服务;2、财务税务服务;3、投融资服务;4、资产评估服务;5、创业辅导服务;6、事务代理服务;7、知识产权服务;8、品牌建设服务;9、教育培训服务;10、人力资源服务;11、管理咨询服务;12、法律服务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
公司简介 (需有上年度经营业绩和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情况,可附纸另写)
请将登记表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政策调研科。联系电话:8866561 4001063311
地址:北京路128号80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