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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各门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招标公告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各门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各门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投标标底

(万元/年)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1

日照百货大楼

15.8

日照市正阳路46号

孙元华13601095317

2

德福莒县店

2.8

莒县青年中路

赵善省13561916088

3

德福岚山店

4.1

安东卫街道观海路南首

熊定国13793407772

4

岚山新玛特

3.95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与明珠路交汇处

张新伟13468320638

5

五莲新玛特

4.8

日照市五莲县解放路182号

周杨军13066080617

6

山海天新玛特(含接待部)

6.55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二路27号

丁鸿昌13386330501

二、报名时间:2026510日17:00前

报名地点:各门店物业服务部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各门店标底见上表。原则上报价最高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个人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以500元为最小加价单位。若投标人少于3人,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认同日百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返还。未中标的竞标结束后予以返还。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报名时交纳,投标人未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权参加开标。

3、投标人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竞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六、中标人不得利用门店提供的废旧包装物储存整理场地从事其他活动。

七、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他人,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壹年。

八、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九、投标人中标后需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用。

十、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即视为认可本方案所列各项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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