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各门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各门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门店名称 | 投标标底 (万元/年)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日照百货大楼 | 15.8 | 日照市正阳路46号 | 孙元华13601095317 |
2 | 萬德福莒县店 | 2.8 | 莒县青年中路 | 赵善省13561916088 |
3 | 萬德福岚山店 | 4.1 | 安东卫街道观海路南首 | 熊定国13793407772 |
4 | 岚山新玛特 | 3.95 |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与明珠路交汇处 | 张新伟13468320638 |
5 | 五莲新玛特 | 4.8 | 日照市五莲县解放路182号 | 周杨军13066080617 |
6 | 山海天新玛特(含接待部) | 6.55 |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二路27号 | 丁鸿昌13386330501 |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10日17:00前
报名地点:各门店物业服务部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各门店标底见上表。原则上报价最高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个人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以500元为最小加价单位。若投标人少于3人,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认同日百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返还。未中标的竞标结束后予以返还。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报名时交纳,投标人未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权参加开标。
3、投标人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竞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六、中标人不得利用门店提供的废旧包装物储存或整理场地从事其他活动。
七、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他人,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壹年。
八、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九、投标人中标后需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用。
十、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即视为认可本方案所列各项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