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以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标超为主体的大型连锁商场,现对公司各门店超市使用的不干胶称纸采购事项进行公开招标,以合理的条件确定供货商。
一、投标内容
1、投标产品:超市用不干胶称纸,纸质印刷品,规格60*40*800(800个/卷)和60*55*550(550个/卷),样式见附图。
2、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供货产品无毒、无味,符合国家环保及行业标准;
(2)采用“艾利”牌纸制作,图案、字体印刷清晰,颜色须按甲方设计要求;
(3)称纸的粘贴度和打印清晰度必须符合超市行业使用标准;
3、供货要求:按照订单直接配送到我方各区域门店。
4、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9月26日17:00(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投标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时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等。
2、参加投标人具有多年该产品生产和管理经验,具备该类产品生产许可证;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4、报价要求:
(1)按照产品每卷的价格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配送和税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样品及相关材质说明。
(2)货款结算:实行供货后月度结算(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按我方订单和收货资料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传我公司财务结算货款。付款50%以上为商业承兑汇票或日百金卡;
5、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材料费、食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小组,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评价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产品质量及综合报价情况;
3、投标单位技术能力、过往业绩;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中标及签订合同
经我公司评标小组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部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新玛特购物广场负一层超市
联系人及电话:荣13863324478
文件传递方式:投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六、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七、 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633-8254288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称纸样图:具体以最终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