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萬德福岚山店、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废旧纸质包装物回收。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萬德福岚山店二楼办公室
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3468320638 、13793407772
联 系人:张新伟、熊定国
竞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30
竞标地点: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三楼会议室
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标底萬德福岚山店为 3.5万元/年,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为3 万元/年。原则上报价最高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个人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以500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认同日百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返还。未中标的竞标结束后予以返还。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人未提前交纳保证金的,无权参加投标;
3、投标人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行为的。
六、中标人不得利用门店提供的废旧包装物储存整理场地做其他活动用。
七、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壹年。
八、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九、投标人中标后需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用。
十、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方案所列各项内容。
投标人签字:
萬德福岚山店
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