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以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两种业态为主体,拥有万平米以上的大型连锁门店8家,营业面积20万余平方米,另有多家已落成或正在建设中。现对公司各门店经营使用的不干胶称纸采购事项进行公开招标,以合理的条件确定供货商。
一、投标内容
1、投标产品:超市用不干胶称纸,纸质印刷品,规格60*40*800和55*60*550,样式见附图。
2、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供货产品无毒、无味,符合国家环保及行业标准;
(2)采用“艾利”牌纸制作,图案、字体印刷清晰、颜色须按甲方要求;
(3)称纸的粘度和打印清晰度须符合超市行业标准;
3、供货要求:按照订单直接配送到我方各区域门店。
4、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8月2日17:00(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投标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时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供货业绩等。
2、参加投标人具有多年该产品生产和管理经验,具备该类产品生产许可证;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4、报价要求:
(1)按照产品每卷的价格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运输配送和税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样品及相关技术说明。
(2)货款结算:实行供货后月度结算(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按我方各门店分别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单店超过万元的,付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5、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0日内无息退还(电汇、转帐),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正常履约供货三个月无问题后无息退还。
6、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小组,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评价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综合报价情况;
3、投标单位技术能力、过往业绩;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中标及签订合同
经我公司评标小组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5楼531室
电话(传真):0633-8221018
文件传递方式:投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六、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七、 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633-8254288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也可到公司财务部交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账号:1616020819000999818
开户行:工行市中支行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