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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百集团市北新玛特金箔字等门面招牌工程招标公告

日百集团市北新玛特金箔字等门面招牌工程招标公告

 

一、 投标内容:

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依河园店金箔字、穿孔字等门面招牌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1、金箔字:

标志1.69米*3米;新玛特购物中心:“新”字高1.8米;落款:字高0.45米、印章0.35米。使用24K金箔和国标1mm不锈钢胎,字厚度5cm,不锈钢件固定,成色及效果应与新玛特购物广场金箔字相同。

2、LED穿孔字:

标志及“日百集团”四个字,高2.5米,颜色为红色,使用1mm厚的镀锌铁皮烤漆0.9cm的LED防水灯,灯间距2.5cm,框架使用100mm*48mm*5.3镀锌槽钢和5*5角钢。

3、中标后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效果达到甲方确认的效果图标准。9月10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结算货款50%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二、 投标要求

1、 招标单位须具备本招标项目的制作安装能力,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产品代理证明或工程业绩等。

2、 项目报价为整体报价合计,应包括产品、人工、税等全部费用,投标时同时注明付款方式、质保金额度、质保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承诺等。

3、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样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小组,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综合报价情况;

  3、材料质量和投标单位技术能力、施工能力、过往业绩等;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 中标及签订设备合同

经日百评标小组评定,报公司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

五、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8月2717:00(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百集团办公室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5楼533室

联系人:袁启 18463333153

文件传递方式:招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六、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七、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54288。

 附件:设计效果图1

       设计效果图2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日百集团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泰安路179号  鲁ICP备160510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