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已开设大型连锁门店7家,现拟对各门店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事项进行公开招标,以合理的条件择优选定消防维保公司。
一、投标门店概况
序号 | 门店名称 | 面积(约) | 门店地点 | 备注 |
1 | 新玛特购物广场 | 4万平方米 | 日照市区 | |
2 | 日照店 | 1.3万平方米 | 日照市区 | |
3 | 新玛特购物中心岚山店 | 3万平方米 | 岚山城区 | |
4 | 万德福岚山店 | 1万平方米 | 岚山城区 | |
5 | 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 | 3万平方米 | 莒县城区 | |
6 | 万德福莒县店 | 1.3万平方米 | 莒县城区 | |
7 | 新玛特购物中心五莲店 | 3.5万平方米 | 五莲城区 | |
二、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维保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备所投标门店消防设施的维保技术能力和人力物力。投标时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投标维保内容及维保要求:
1、维保内容:门店所有消防设施维修维护,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他设施。具体以门店实际设施为准。
2、维保要求
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标准规范和投标门店消防设施的实际状况维修维护,确保门店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标准。
四、投标维保期限
2017年1月 1日---- 2017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维保方案、报价及注意事项
1、维保公司根据自身维保能力及区域情况对以上所列门店全部或部分区域门店进行投标维保,投标时须提报具体的维保方案和人员管理体系;
2、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以每店一年的维保费为单位报价,投标人可及时联系到门店现场查看),报价不包括维修配件费用;
3、付款方式:维保期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结算。付款额60%以上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周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正常履约1个月后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承包后不得转包他人。
5、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维保报价情况;
3、维保单位技术和服务能力及过往业绩;
4、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维保合同。
八、投送标书地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5楼531室),投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17:00。
九、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633-8254288。
十、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附: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单 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账 号:1616020819000999818
开户行:工行日照分行市中支行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电 话:0633—8221018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