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百集团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集中采购
三、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29日。
地 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5楼日百集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3-8222756
四、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暗投方式,投标后由招标方进行评标,原则上出价最低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者时要考虑投标方综合因素,投标后3日内宣布中标结果。
五、采购及结算方式
1、中标人即为招标方供货商,中标后双方签订一年期供货合同。
2、中标方供货部门:日照百货大楼、新玛特购物广场、万德福莒县店、万德福岚山店、岚山新玛特、五莲新玛特、莒县新玛特、房产公司、贸易公司、物流中心及所有后勤职能部门。
3、招标方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时即通知供货商,供货商送货到要货部门。
4、每月25日,供货商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收货单到日百集团办公室结算当月费用(一张发票结算即可,各部门费用由日百集团办公室分摊)。当月购货金额不足万元时,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超过万元,则支付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六、价格与质量
1、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价格以中标人投标的《报价表》为准。
2、质量合格,达到要货人要求,货到验收后收货人开具《收货单》。
七、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投标方须知
1、投标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全部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交款地址:国际大厦5层,集团财务部),投标方应在投标前交纳,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一周内无息返还,未中标者一周内无息返还。
九、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3、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行为的。
十、中标方应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两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不按时签订合同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他人。
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十二、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集团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633-8254288。
十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所有。
附:投标报价表
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投标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