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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

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废旧包装物回收承包项目。

承包期限:201611-2016年12月31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51211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办公室

联系人:徐从菊    

联系电话:13562379001

竞标时间:20151215日上午10:00

竞标地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办公室。

三、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方式竞标,竞标基数为18000元。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500元。原则上报价最高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个人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认同日百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中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返还。

2、投标保证金应在竞标前交纳,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标;

3、投标人如有本文件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当场返还。

六、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竞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七、中标人不得利用所承包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八、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承包场地兼营其他业务。

九、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

十、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一五年十二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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