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
PPR、U-PVC管材管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十一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 目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名 称 | 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PPR、 U-PVC管材管件 |
2 | 建设地点 | 市北区北京路以东,莲海大道以北 |
3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PPR、U-PVC管材管件材料采购 |
4 | 承包方式 | 材料采购 |
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7 | 工 期 | 按工程进度供货,满足业主工期要求 |
8 | 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9 | 资质等级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10 | 工程报价方式 | 清单报价: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工程量。 |
11 | 投标有效期 | 为: 3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报价保证金及资料费 | 报价保证金10000元(现金支付) 资料费100元(售出不退) |
13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
14 | 领取投标文件等资料时间 | 领取投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区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成本部)。 |
15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4年11月10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成本部,递交投标书时,将材料报价清单电子版存到U盘中,一并封存在标书内,开标后返还U盘。 |
17 | 开标及谈判会 | 地点: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 12日 9时(暂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
一、投标须知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1)工期要求:按工程进度供货,满足业主工期要求。
(2)技术要求:给、排水、采暖管及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满足建筑设计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3)具体产品要求:给、排水、采暖管及管件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T50349-2005、GB/T19473.2-2004、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商: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D.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请提供相关的声明和证明文件;
E.提供本企业生产的PPR给水管材管件、U-PVC管材管件出场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经销商:除生产商上述材料复印件以外,还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企业出具的对本采购的专项授权书,本企业同类产品在日照区域的销售业绩。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书
投标方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完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书及编制说明。
2)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所有费用的报价明细表。(表中应注明单项价格、合价)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刷卡,如刷卡,手续费应由投标方承担)。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两周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保证金只能以投标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只退还到原投标人账号,不以任何形式退还个人。
3、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工程师:陈飞:1800633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