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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外墙保温涂料工程

 

 

 

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

 

外墙保温涂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十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

2

建设地点

市北区北京路以东,莲海大道以北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8727.6㎡,地下8934.8㎡地上19792.8㎡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招标范围

新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工程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保温和涂料涂饰工程及招标约定内容

6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0 日历天(根据各工程节点要求具体确定时间)

7

投标人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保温、涂饰)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8

购买标书及评审费用

100元

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截止时间

领取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提交时间:2014年11月6日

截止日期:2014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山东路599号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材料采购部

联系人:李伟  06333383666

11

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7日(暂定,以通知为准)

地点:山东路599号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招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书

   2投标数量价目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保温、涂饰)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6、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系统耐候性检验报告原件

7、产品在山东省墙改办取得的建筑节能产品的认定证书原件

8、产品在日照及五莲备案证明原件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外墙保温施工组织设计(根据现场情况及要求,做出各种饰面保温外墙施工工艺及各部位节点处理方案)。

注:所有复印件必须盖公章

(二)投标必须按规定的投标书格式

(三)每套方案报价只能有一个不变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四)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修改应有授权代表签字,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方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醒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封装和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

(1)招标方: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编号:RB-xmtsbdwqbwtl20141024

(3)招标项目名称: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外墙保温和涂料工程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并说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六)在开启标书前后,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即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或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3、未按招标方提供表格格式报价的;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或其他实质性要求;

5、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不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他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

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8、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的;

9、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大偏差。

(七)招投标文件的补充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3、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投标地点,过期无效。

4、投标人须对投标货物的质保条款及售后服务方案作出详细承诺。

5、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的真实、可靠性,如经查证其证明文件为虚假或伪造,在投标阶段为废标,在合同履行阶段则视为欺诈,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刷卡,如刷卡,手续费应由投标方承担)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两周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保证金只能以投标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只退还到原投标人账号,不以任何形式退还个人。

二、投标说明

1、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招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2现场勘察

(1)投标方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或了解工程内容,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已承担。

(2)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或招标工程的资料数据,是招标方现有的能使投标方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方及其人员经过招标方允许,可进入招标方的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但投标方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方蒙受损失。投标方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承担责任。

三、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施工单位包工包料,中标综合单价包死。(综合单价包括外墙保温的材料费、施工费、运输、安装、税金、检测、验收、风险、维修等一切费用。)

2、结算方式:

外墙保温按不同厚度及不同饰面做法分别计算,按主体结构的外墙投影面积计算(外墙保温门窗洞口侧边、滴水线、工程立面各种线脚和造型处理、各种配件空调支架安装及套管、予埋件节点的保温处理等工程量不再计算);圆弧处按照展开面积计算;挑檐、附墙柱侧壁、飘窗上下挑板按展开面积计算。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成,招标方、中标方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出具相关报告后付合同额的50%;工程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中标方交付相关手续后付至结算额的70%;工程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满12个月,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工程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后质保期满(质保期五年)无质量问题,中标方来办理完毕支付手续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全部为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每次拨款均按招标方要求开具合格有效的发票。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并携带本须知所示资料及各种获奖证书、检验报告、销售业绩证明等的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参加开标会。

(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2)串通作弊,哄抬价格;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提供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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