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
屋面网架钢结构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九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新玛特购物中心市北店屋面网架钢结构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市北区北京路以东,莲海大道以北 资金来源:自筹 |
2 | 投标内容:本项目包工包料,详见招标文件。 |
3 |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文件递交时同时缴纳(现金或刷卡形式缴纳)。 |
4 | 领取投标文件等资料时间: 地点:东港区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成本部)。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东港区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成本部)。 |
6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会议室 |
7 | 联系人:李伟 电话:3383666 |
8 | 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每份100元(售出不退)。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投标单位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轻型房屋结构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必须保证该工程项目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3、现场勘察
(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或了解工程内容,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或招标工程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承担责任。
5、工期
工期30天,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时间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完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刷卡)。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两周内无息退还(退还到原投标人账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串通作弊,哄抬价格;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保证金只能以投标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只退还到原投标人账号,不以现金形式退还个人。
9、承包方式
施工单位包工包料,中标价总价包死。包含制作安装费、水电费、检测费、设计费、总包单位配合费等全部费用,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变动一律不调整,按合同价执行结算。
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