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B-SBYHYDL2014-0705
日百-市北依河园
2#3#4#6#楼电线、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
日 期:二○一四年七月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现就日百-依河园2#3#4#6#楼电线、电缆采购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商前来投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日百市北依河园2#、3#、4#、6#楼电线、电缆采购 建设地点:市北区北京路以东,莲海大道以北(日百市北依河园) 资金来源:自筹 |
2 | 投标内容:电线电缆采购,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3 |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文件递交时同时缴纳(现金或刷卡形式)。 |
4 | 领取投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4年7月8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区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成本部)。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7月14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区山东路599号(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成本部)。 |
6 |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5日上午9点准时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日百-依河园售楼处二楼会议室 |
7 | 联系人:李伟 电话:3383666 |
8 | 购买投标文件费用:每份100元(售出不退)。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根据招标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6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不得是经销商或代理商;
1.7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8相关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
1.9必须保证产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3、现场考察
3.1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3.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等,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承担负责。
3.3每型号必须提供样品,样品长度不低于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4.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4.2.1投标报价表;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如有授权);
4.2.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5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4.2.6相关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4.2.7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8完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最终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复印件的原件以供核查。
5.3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表格,但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投标文件中没有给出表式的,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6、投标价格
6.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技术资料费、检测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6.2投标人根据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按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须按照本文件的技术要求、规范标准执行。
6.3投标人免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在相应报价表中注明“免费”。
6.4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只应有一个报价。
7、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表示。
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将在两周内退还(无息)。
8.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9.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1串通作弊,哄抬价格;
9.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9.3提供虚假材料的;
9.4投标保证金只能以投标人名义进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只退还到原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0、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署、密封及递交
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醒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装和密封,在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