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633-822275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招标公告
  News

新闻中心

招标公告

多福山卢塞恩养生小镇售楼处景观铺装工程招标文件

威海多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434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多福山卢塞恩养生小镇售楼处景观铺装工程。

工程地点:乳山银滩旅游度假区多福山景区内。

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由投标方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自行进行计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取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控制、植物检疫、水土化验、验收复检费用,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建设费,图纸保密措施费用、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水电费,已完工程、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点交及场地清理费),履行保修责任的费用,配合分包单位施工的相关费用,风险费,保函费,保险费,利润,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要求所增加费用、不利物质条件下或遇未预知的障碍物处理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发电设备租赁及燃料费、农忙及节假日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检验,调试,试车,验收,样品及税金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包死。

(二)承包范围:多福山卢塞恩养生小镇售楼处景观铺装、小品、喷泉等工程。

(三)其他要求:所有工程景观用的烧结砖、大理石、喷泉、雕塑、景观亭等材料,投标报价时标明材料的产地、品牌以及相关技术参数,主要材料(烧结砖、大理石、路沿石、喷泉喷头、管件、景观亭用的附属材料、雕塑可以用图片)需带样品进行封样。

三、工期要求: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工期为 2014 320 日至 2014 4 30日。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以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及甲方发出的施工图及甲方颁发的《景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有冲突,以标准较高为依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单位应对现场标高因素了解,并核实,由此产生的差异影响已考虑在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关于土方挖填、转移、恢复均不得签证,在投标书中土方部分全部考虑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3、砼采用商品砼。

4、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全部负责。

5、如有与施工图纸内容不相符合的地方,经甲方确认后另行商榷。

五、资格要求

投标人均应具有园林景观工程三级承包资质。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主要人员、机械、材料需求表;

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械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投标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8、企业信誉、有关荣誉证书及近两年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贵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14 3 9日前到威海多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直接考电子档,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意向单位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设备拷贝。

九、施工现场考察时间:不统一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单位自行考察。

十、投标文件提交份数及截止时间:

     2014年 3 月12 16 00 分之前,以书面形式交或邮递至威海多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

     投标文件的份数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要求盖章密封。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联系人:许京波                

联系电话:0631--6779277

 

 

 

 

 

威海多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434

 

 

 

附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1、本合同计价方式为:土建执行【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照明、电线电缆主材甲供,按实结算,执行山东省2003消耗量相关定额,2008价目表,人工费44/工日。

2、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取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控制、植物检疫、水土化验、验收复检费用,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建设费,图纸保密措施费用、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水电费,已完工程、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点交及场地清理费),履行保修责任的费用,配合分包单位施工的相关费用,风险费,保函费,保险费,利润,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要求所增加费用、不利物质条件下或遇未预知的障碍物处理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发电设备租赁及燃料费、农忙及节假日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检验,调试,试车,验收,样品及税金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粪便管理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包死。

2、灯具需要认样报价后方可施工,部分管线电缆、灯具可由甲供,甲供项目安装费按照定额(见第十一条7项)计价。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根据实际计量结算,甲供项目根据甲供数量和乙方核实量计算。甲供材超供部分由乙方承担。

3、图纸深化:本工程另有喷泉等图纸深化项目需要深化设计图纸,由乙方免费负责图纸的深化,乙方设计图纸人员必须有资质的相关专业人员出图,图纸出具后,甲方5日内给予确认,需深化图纸的项目工期在本合同总工期内。

第四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2014年 3月20 日,工程竣工日期: 2014 年 430日(管理人员提前5天进场),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为 40天。(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停水、停电、农忙、节假日、扰民或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甲方不予因以上因素而补偿)。

2、乙方应在进场前3日内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总监,否则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总监有权拒绝乙方进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如合同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安排其它承包方进入工地或在工地周围施工,则乙方应根据总监及甲方代表的指令,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留出并提供便于其他承包方施工的场地和条件。该项配合,原则上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前提。

5、总监及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总监及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落实总监及甲方代表提出的处理意见后,向总监及甲方代表提出复工请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开工。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停工责任不在乙方,则顺延工期,但甲方不承担经济支出。

6、因停电造成停工,连续停电、停水48小时以内,工期不予顺延。超过48小时的,乙方可以向监理及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总监及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7、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迟,经总监及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场地不能按实交付、其他施工单位反刨等影响;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总监提出报告,总监和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8、因乙方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乙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

第九条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照以下进度拨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本工程按进度拨款,分段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报进度款,经我公司预算部审核确定后,付至完成工程造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70%。(本次付款时,按结算额开齐发票)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

5)保修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10%工程款。(防水部分保修为五年)。

7)保修: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执行;

8)付款时不低于100%6个月的承兑。

乙方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甲方及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齐全为付款依据。

付款申请单经甲方、监理在收齐请款资料后10天内核实实际施工量,并在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确认乙方的付款申请。

甲方应在确认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5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乙方。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先提供合法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

 

 
日百集团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泰安路179号  鲁ICP备160510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