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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萬德福莒县店环境保洁招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德福莒县店环境保洁,承包期限为2013128-2014127日。

二、招标地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德福莒县店。

    报名时间:2013117-11月12

    竞标时间:20131114上午10:00

三、本次招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报价低且经营实力强的为有效标,投标人需要出具详细投标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者时,需要详细考察竞标者的综合实力。

四、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如有本文件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当场返还。

    六、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七、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的。

    八、中标人不得利用所承包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九、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承包场地兼营其他业务。

    十、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

十一、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有违约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二、投标人中标后,需服从招标人的管理,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十三、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投标人: 

                          

                            一三年十一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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