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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照明灯具招标公告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对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照明灯具等设备进行邀请招标,以合理价格确定供货单位。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地点: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与莒州路交汇处

2、建设规模:暂定33000平方米

3、招标内容:照明灯具,具体技术规格、要求与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二、    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同类工程设备供应业绩

4、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两万元(交款地址:国际大厦5层,百货大楼集团财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设备安装完成后7日内无息退回,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5、投标单位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报价为设备、材料运输到施工工地的价格,包括设备费、设备运杂费、保险费、检测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

7、投标人因参加该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要求:

1、灯具单价

2、灯具总价款

3、保修期限:不少于5

4、售后服务

5、到货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10171700前,交标地址:日照百货大楼办公区五楼基建部办公室。

五、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委员会,以上述第三款内容为重点,制订具体评标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报价较低

  3、保修期最长

4、综合付款条件最优

  5、留取保修金金额最高

  6、评标人认为其他的必要事项

六、中标及签订合同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签订设备供货合同。

七、投标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承担一切检验、检测费用(包括建设部门质检站送检、采样及被采样修复、重新安装等全部费用)。如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无预付款,货到工地付至合同总额的50%,验收合格付至总合同额的70%,工程验收合格满12个月付至合同总额的90%,剩余款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满5年无息付清。所有付款不少于60%银行承兑,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治永13506337681     王秀东13686338960

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灯具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色温

备注

1

LED筒灯

8\18W

6117

4000K

进口光源

2

LED筒灯

6\18W

195

4000K

进口光源

3

LED明装筒灯

8\18W

111

4000K

进口光源

4

T8-LED桥架灯架

18W

740

4000K

进口光源

5

T5-LED荧光灯

18W

3726

3000K

进口光源

6

亮彩泛光灯(中空用)

48W

16

3000K

进口光源

说明:1、以上报价为运输到施工工地的价格,包括设备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供货数量多退少补。

2、所有灯具均需提供样品。

 

 

 

 

 

                                                  日百基建部

                                                   20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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