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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监控摄像机招标文件

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新建“新玛特购物中心五莲店”预计于12月上旬开业,现对本店监控摄像机采购事项进行公开招标,以合理的条件确定中标人。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内容:日百新玛特购物中心莒县店监控摄像机,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高速云台球形摄像机

13

嵌入式

2

高速云台吊挂球形摄像机

3

吊杆1.4

3

室外壁挂摄像机

4

红外

4

枪击式摄像机

61

 

5

小半球(红外照射距离2米)

5

红外

6

小半球(红外照射距离5米)

80

红外

7

小半球(3.5-8变焦)

80

 

备注

1、         芯片等主要部件采用三星、索尼、松下等名牌产品技术;

2、 清晰度在700线以上

供货地点: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日照市正阳路46号。具体采购产品规格、数量以合同为准。

2、材料质量标准要求:所有产品及附件均须为行业品牌名优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必要的说明(能提供样品的可提供样品)。

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5天。

4、招标文件递至:

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部

地址:日照市正阳路46

电话(传真):0633-8221018

文件传递方式:招标文件盖章后用文件袋封装送达或邮寄

投标截止日期:20139161700(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定计分法

二、    投标一般要求

1、         招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产品代理委托书、工程业绩等。

2、         报价要求

(1)         投标人投标价格为材料运输到甲方收货地的价格,报价需附报价明细(产品单价、总价)。

(2)   付款要求:定金不超过20%,到货后付   %,几个月后付   % ,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付清,付款中不低于货款50%6个月承兑汇票。(报价时需写明付款方式、质保金额度、质保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承诺等);

(3)   需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3、         投标人自愿参加本次投标,因参加本项目投标发生的各项费用(差旅费、食宿费、样品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发包人成立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制订具体评价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指标包括:

   1、投标人资质、信誉、合作精神良好;

  2、综合报价情况;

  3、材料质量、投标单位技术能力、供货能力和过往业绩等;

  4、付款方式;

  5、评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    中标及签订设备合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安装合同。

五、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六、    我公司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平待遇,请您向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54288

 

                                      

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光生

一三年九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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