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日照日百商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万德福岚山店穿孔字工程
三、标书送达时间:2013年1月6日16点前。地点:商业公司办公室(国际大厦507室)。联系电话:0633-8703700
四、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暗投的方式,投标后由招标方进行评标,原则上出价最低者中标,但招标人在确定中标者时要综合考虑投标方资质、技术力量、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投标后3日内宣布中标结果。本次投标以人民币报价,以10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五、数量及要求
1、楼顶LED穿孔字1套:企业标志及“日百集团”4个字; 高:2.5m ,计:37.5平方米,颜色为红色,使用1mm厚的镀锌铁皮烤漆和LED铁壳防水灯。灯间距为2.5cm,框架使用100mm*48mm*5.3mm镀锌槽钢和5*5的镀锌角铁。
2、门面招牌穿孔字2套:企业标志和日百万德福5个字,字高1.5m,计31.5 平方米。颜色为红色,使用1mm厚镀锌铁皮烤漆和LED铁壳防水灯, 灯间距为2.5cm,框架使用4cm*6cm厚度为1mm的不锈钢方管。
六、投标报价按面积(m2)计算,框架及辅助材料全部计入面积,不再单独计算费用。
七、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项目施工图。
2、投标报价表。
八、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均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十、投标方须知
1、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投标方应在投标前交纳,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者一周内返还。
3、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7%,两个月后再付47%,另6%作为质保金于两年包修期结束后付清。
十一、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2日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5、有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行为的。
十二、中标方应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两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他人。
十三、招标方保留对有关指标进行修改的权力。
十四、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上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文件所列各项内容。
附:效果图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投标人(签字):
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