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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依河园小区地下机械式停车设备招标

依河园小区地下机械式停车设备招标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公司日百依河园沿街地下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制作安装工程,现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厂家招标。
一、 招标内容(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质量与技术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家法定质检机构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中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招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有不明之处或招标合理建议,必须于2012122516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日百依河园工程部,电话0633-3383666
五、投标文件组成: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2、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维修改造资格证书、形式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有关产品标准。若中标,在设备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进口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  报价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文件

1) 设备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包括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2) 投标偏离表;

5、 商务文件

1) 投标人近两年同类设备经营业绩一览表;

2) 投标人编制并提供详尽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设备安装调试规程与方案、对设备使用单位的培训方案、设备的验收与移交方案等。

3) 售后服务条款;

a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设备齐全的资料;

b 投标人对所有设备负责安装集成、调试;

c 投标人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并能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d 设备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e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f 投标人对提供的所有设备,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g 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4)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六、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5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12301600前。

八、开标时间:招标人自定 。

九、供货安装时间: 2013年3月25(暂定,具体时间招   标人另行通知);

十、标书送达地点:日百依河园办公室。
  
各投标商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凭我公司财务部开出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收据回执联,送达我公司办公室,送往其它部门无效。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所交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招标人第一次付工程款时一并返还给中标单位。

2、所有货到现场,准备安装,付合同总价款的60%,同时中标单位提供合同约定总额发票;

3、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完成,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

4、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发生工程量总价款的95%,同时中标方提供至实际工程量总价款100%的正规发票;

5、招标单位每次付款不低于60%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

6、甲方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7天内,如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无息返还)。如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保修范围内的问题,甲方有权在质量保修金范围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十二、评判原则:
    
我公司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报价、服务、交货期、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1
、投标文件必须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报价合理,对招标者有利;
3
、投标商具有履约能力;
4
、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保证质量和工期;
5
、对投标商投标报价明显超过当时媒体公布价格的,评标小组有权作废标处理。  
十三、说明
1
、投标商一旦来我公司投标即表示投标商完全同意并理解本标书内容。
2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3
、经本公司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不予通知(欢迎来电咨询),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4
、投标商向我公司提交标书,即表明响应我公司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同时需交纳100元人民币工本费(该费用一律不退)。
5
、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公司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商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期限送货,我公司将其视作该中标商放弃此次中标权,我公司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力。
6
、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7
、本文件有不明确之处,与我公司工程部联系。
十四、本标书的解释权归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599
邮编:276826
联系电话:0633-3388568

 

 

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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