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通过《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等三个制度
本报讯 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第二次和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接待部召开,经职工代表讨论,举手表决,通过了《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办法》和《关于不再实行探亲假的决议》。
六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11月25日上午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焦妍主持。张玉东副总经理宣读了《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讨论稿)》、《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关于不再实行探亲假的决议(讨论稿)》。职工代表分成四个代表团,就三个讨论稿分别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并汇总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公司召开党、政、工联席办公(扩大)会议,就代表们在六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进行研究。
下午2:30分,六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公布了经党、政、工联席办公(扩大)会议研究的六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等三个讨论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结果。经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日照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办法》和《关于不再实行探亲假的决议》。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工会主席焦妍指出,各级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深刻理解。焦妍指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集团人力资本中心专人负责解释。焦妍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拿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分别研究和制定出本部门的最佳人力调配、工时制方案和08、09两个年度的职工带薪休假时间表,切实保障员工的利益。